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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装绿”到“检察蓝” 勇做法治追梦人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荆新国,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徐沟检察室副主任。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清徐县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案件管理中心、徐沟检察室工作,多次被市县评为“优秀检察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从军装绿到检察蓝,17年检察之路,他思想上保持军人作风,传播“正能量”;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始终勤政务实谱写平凡人生;在生活中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行为做廉洁的表率。
部队工作13年,荆新国长期严格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了其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敬业爱岗、身先士卒、攻难克艰、多谋善断的工作作风。到检察机关工作以后,能够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始终把党的利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没有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身体力行实践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始终保持军人作风传播“正能量” 
他曾是一个业务不精通的门外汉,慢慢走进法律知识的世界,发现原来检察工作也有不一样的精彩。在从事综合工作期间,他从无从下笔逐步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笔杆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的历练,使他成为一名善学善思、善作善成的检察干警,让他在检察事业这条路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断进步、越走越远。
离开陪伴多年的军营,转业后面临新的岗位、新的挑战荆新国深知:“要倒出一碗水,自己必须喝下一桶水”。所以,学习成为他永恒主题,注重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的提高,每一步走的并不轻松。为了能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他广泛阅读法律理论书籍,刻苦钻研检察业务工作,并参加了北京大学远程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学习,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并于2010年通过司法考试在工作实践中,能够以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所从事的各项具体工作,虚心向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请教,善于总结工作规律,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迅速得到提升,自身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一个人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就要干好一行”。这句话常常挂在荆新国的嘴边,工作认真负责本就是“基本要求”。由于情况特殊,他身兼党组秘书、宣传、信息、教育等数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使得同事们都拿他当“定心丸”,成了检察院里的“红人”。
在宣传岗位上,第一时间出稿,保证新闻稿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班加点,自是家常便饭。他紧盯业务科室近期办案情况,跟各科室内勤保持不间断联系,以可报道性为原则,发现重大案件、新型案件以及趣味性、教育性强的案件,及时跟进。
在教育活动岗位上,从2005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到2017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13年间,不管是全国性教育活动还是省市县开展的专项活动,从实施方案的制定、汇报材料的撰写、自查自纠材料的整理、整改方案内容的完善以及教育活动的各种小结和总结,每一项工作都始终追求细致和完美。
在党建工作上,他积极主动,保有热情,从组织全体干警祭扫革命先烈、趣味运动会、徒步活动、拔河比赛和篮球比赛等活动,到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于成龙故居和延安革命纪念馆、梁家河参观学习等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从2008年争创太原文明单位到2015年争创太原市文明标兵单位,也许在别人眼中不算什么,可是从筹划到组织再到总结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他付出了很多。
在秘书工作岗位上,事务性工作强,突发性事件多,突击性工作压力大,他把超负荷的工作当成前进的动力,连续十余年负责起草人大工作报告,为了写出高质量的工作报告,他向各部门收集大量鲜活材料,经过字斟句酌、锤字炼句,为全年检察工作作出一份圆满的报告。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他还积极做好了大量交办工作、临时性工作。
2017年,清徐县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实施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改革后,捕诉合一,实行谁批捕,谁起诉,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荆新国被任命为第一批员额检察官,深感自己肩负着司法改革之历史使命,要始终具备担当奉献的精神,在检察之路上,勇做法治追梦人。
他注重运用外网平台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法治内涵,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公平公正意识,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利用三尺公诉席,以法律方式捍卫人民的权益,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
一本本案卷的翻阅、一份份材料的撰写、一次次庭审的历练,逐步积累了办案经验,日益成长为一名检察业务骨干。
践行,是最便捷的成长之路。自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荆新国虽然长期埋头在案卷堆里、奔走在看守所间、坚守在公诉席上,但并没有放松案件质量、降低办案效率,而是通过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保持了较高的办案水平,所办案件均做出有罪判决,无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曾记得,在办理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中,面对公安机关提起的54起寻衅滋事行为,他从现场视频监控、工作人员执法记录仪、现场照片到工作人员接返证明等一起一起的核实;面对齐某某等人从2013年到2019年长达6年的非访,始终辩称自己是正常上访,反映正常诉求,不属于非法和越级访,多次到看守所释法说理;在法庭上,将齐某某35起滞留在国家机关非信访地点穿挂展示状衣、状牌,躺坐、滞留在国家机关大门口非访认定为非正常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齐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认罪认罚。最后,清徐县人民法院判处齐某某二年六个月的生效判决。
司法救助,给困境中的人们一缕亮光。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在案件办理中做好有效衔接,荆新国通过开展调查了解、沟通协调、救助帮扶等工作措施,为急需救助和生活保障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2020年以来,他先后办理孟某某、张某某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不起诉案件,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意识,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精准服务并重,全方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实落细、落到基层,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永远在路上。
从军装绿到检察蓝,荆新国工作近三十年,时刻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常用党员的标准,用上级纪检、监察纪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对照检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从不放松自我管理。
慎思、慎行、慎独,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忠诚敬业,每一组关键词的含义,就是荆新国认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他一直以来对遵循的“规定动作”。